株洲醴陵市2007年上半年自考毕业证书办理须知
2007年上半年自考毕业证书办理须知
来源:http://www.lledu.cn/web/0/200705/24205851562.html
一、办理程序及要求(程序:申报、领表-整理档案-上机-摄像-交表-审查-颁证)
1、申报、领表(包括免考手续办理),时间:6月4-8日。考生凭所有单科合格证领取《毕业生登记表》:另外,“专升本”考生还应凭大专毕业证原件领取“本科直报审批表”,办理专升本直报手续(专科学历属自考毕业的学校栏填“自考”),按考试计划规定的顺序将单科合格证、试卷整理好。
2、需办理免考课程手续的考生,必须凭其专科毕业证书或英语等级证书或计算机等级证书及其复印件领取“课程免考审批表”,办理免考手续;
3、《毕业生登记表》上交时,同时上交以下材料:所有单科合格证;有效身份证的复印件一份;二寸黑白照片二张(申请免考者另加1张1寸黑白照片)要求:免冠、正面、半身、近期、同底;“专升本”考生上交大专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摄像时间:6月11日,凡未摄像的,不上报毕业材料。
5、交表时间:2007年6月1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要求:
1、《毕业生登记表》必须由本人亲笔填写,不得请任何人代填。若字迹与试卷不符,视为代考,不能毕业。填表日期写6月8日(封面、自我鉴定、单位鉴定)。
2、用黑、蓝墨水填写,不得使用彩笔或圆珠笔,字迹要工整,不得使用不规范的简笔字。
3、姓名不得潦草,必须与本人居民身份证和考试期间使用的姓名完全一致,如确因故改名的,必须由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证明。考籍号均写新考号(12位)。
4、《毕业生登记表》封面上专业一栏须填写本人现毕业专业的正确、规范名称。
5、《毕业生登记表》封面上学历层次一栏填写本次自考毕业的层次,即“专科”或“本科”。
6、表内各栏目均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栏目说明:“家庭出身”指父辈或祖辈的出身;“本人成份”指自己的出身,一般为“学生”;“籍贯”指祖辈居住地,须填写至县(市),省份不得用简称;“联系电话”必须填写,可填多个;“本人简历”要求必须从本人小学至现在依年次填写,不得中断或颠倒;“自我鉴定”要求认真、如实地将本人在参加自考期间的工作、学习、思想道德操行情况作一简要总结,字数不少于300;“单位鉴定”按栏目要求由单位填写(不能一句话了事)并加盖公章。
7、“考试成绩”栏由自考办填写。其余非由本人填写的栏目一律不得有任何字迹。
8、无实际内容的栏目需填上“无”或打“/”杠,不得空格。
9、凡有“代考”试卷者,必须向我办报告,否则后果自负。
三、发证时间、地点:时间:2007年7月24日 地点:教育局招考办
醴陵市自考办
联系电话:328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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